連城縣吉龍山錳礦采洗場1號礦井延深工程(延深至+280m中段)安全驗收評價 | |||||
評價項目簡介 | 1.交通位置:礦區(qū)位于連城縣城178°方向直距約36km處,行政區(qū)劃隸屬連城縣廟前鎮(zhèn)江畬村、珠地村管轄。地理坐標:116°43′13″-116°44′28″,25°21′29″-25°22′30″。礦區(qū)距廟前鎮(zhèn)約10km,區(qū)內(nèi)有簡易公路與319國道相接,由廟前沿319國道至新泉接205國道到連城縣城60km,至永安150km左右,沿319國道至龍巖70km;永安和龍巖均有鐵路可與全國相通;廟前距即將建成的贛龍鐵路新泉站,公路里程約15km,交通方便。 2.行政管轄:行政隸屬連城縣廟前鎮(zhèn)江畬村、珠地村管轄。 3.設計生產(chǎn)規(guī)模:設計生產(chǎn)規(guī)模為硫鐵礦5萬噸/年(1號礦井)。 4.評價目的:申辦安全生產(chǎn)許可證。 5.評價報告主要內(nèi)容:1前言;2評價范圍與依據(jù);3建設項目概述;4安全設施符合性評價(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程序、礦床開采、提升運輸系統(tǒng)、井下防治水與排水系統(tǒng)、通風系統(tǒng)、供配電、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統(tǒng)、安全避險“六大系統(tǒng)”評價、總平面布置、個人安全防護、安全標志、安全管理評價);5評價結論;6附件;7附圖。 6.采用的評價方法:規(guī)范性評價法、安全檢查表法。 7.評價流程:項目風險分析→簽訂合同→評價項目任務下達→組建評價項目組→編制工作計劃→項目資料收集、整理→現(xiàn)場勘察→定性定量評價→提出不安全隱患和建議→制定措施→企業(yè)整改回復及現(xiàn)場復查→安全評價結論→編制安全評價報告→內(nèi)審、技術、過控三級審核→修改完善報告→安全評價報告終稿會簽→報告出版→報有關監(jiān)管部門審查→報告修改→安評過程控制記錄→公司存檔→結束。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 |||||
評價項目組長 | 鐘彰雄 | 報告編制人 | 鄭冬梅、魏東海、李德興、王立平、楊伯明 | ||
報告審核人 | 葉云乾 | 技術負責人 | 孟憲忠 | 過程控制 負責人 | 宋俊 |
技術專家 | /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現(xiàn)場開展工作情況 | |||||
到現(xiàn)場開展評價活動的人員 | 鐘彰雄、鄭冬梅 | 到現(xiàn)場開展評價 活動的時間 | 2025年3月12日 | ||
到現(xiàn)場開展評價活動的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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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論 | 連城縣吉龍山錳礦采洗場1號礦井延深工程(延深至+280m中段)建設項目的主要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符合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(chǎn)和使用的原則。該礦井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(chǎn)的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、規(guī)范的要求,可以滿足正常生產(chǎn)的需要。依據(jù)《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關于規(guī)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安監(jiān)總管一〔2016〕14號)附表《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》進行對照檢查,表中否決項的檢查結論無“不符合”項,且驗收檢查項總數(shù)中檢查結論為“不符合”的項為0項,少于5%。連城縣吉龍山錳礦采洗場1號礦井延深工程(延深至+280m中段)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符合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,具備安全設施驗收條件。 | ||||
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 2025年9月8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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